萬能工商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語文競賽實施辦法

一、   競賽主旨:為鼓勵全校師生,提高其對語文研習之興趣及宏揚文化績效,並配合教育部英文能力養成計畫,特舉辦本競賽。

二、   競賽項目:
1•國語演說。2•台語演說。3•作文。4•寫字。5•字音字形。6•英文朗讀。7•英文能力。

三、   競賽員名額:
1•本次競賽各班每項須派一~二人參加。(除英文朗讀一年級採自由參加外,國、台語演說及英文朗讀各班皆推派一人。)
2•每一競賽員以參加一項為限。

四、   各項競賽時限:
1•演說:每人限制五至六分鐘〈五分鐘後響一警告鈴,六分鐘到時應即下台,少於五分鐘或超過六分鐘均應扣分〉
2•作文:限九十分鐘。
3•寫字:限四十分鐘。
4•字音字形:限十分鐘。
5•英文朗讀:限三分鐘。(三分鐘時聽到鈴聲應立即下台)

6•英文能力:限四十分鐘。

五、   競賽內容及題目規定:
1•演說:題目於預賽抽籤時公佈。
2•作文:題目當場公佈。除不得用詩歌、韻文寫作外,文言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,但不得以鉛筆書寫。
3•寫字:書寫內容當場公佈,所用有格宣紙,當場發給,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正楷〈不得使用其他如自來水毛筆等〉,字之大小       七公分,用六尺宣紙四開〈九十公分
×四五公分〉書寫。
4•字音字形: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。
5•英文朗讀:篇目於於預賽抽籤時公佈。

6•英文能力:選擇共五十題。

六、   競賽評分標準:
1•演說:語音〈聲、韻、調、語調〉佔百分之四十五。
          內容〈思想、結構、詞彙〉佔百分之四十五。
          儀態〈儀容、態度、表情〉佔百分之十。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每分鐘扣一分,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2•作文:內容與思想佔百分之五十。
          結構與修辭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        書法與標點佔百分之十。
3•寫字:筆勢與功力:佔百分之六十。
          整潔與美觀: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        正確與迅速:漏字或錯別字每字扣五分,未及時寫完者,每少一字扣三分。
4•字音字形:每字零點五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5•英文朗讀:語音〈發音、聲調〉佔百分之五十。
            氣勢〈句讀、語調、文氣〉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          儀態〈儀容、態度、表情〉佔百分之十。
6•英文能力:每題二分不倒扣。

七、   優勝錄取名額與獎勵:
1•個人獎:每項取五名計分,前三名頒發獎狀。  
2•團體獎:團體計分方式各項第一名五分、第二名四分、第三名三分、第四名二分、第五名一分,各項成績得分總和,全校取優勝三
班,頒予榮譽獎狀,以資鼓勵。

3•前三名得獎之班級導師,由教務處統一簽呈獎勵。

八、   辦理時間及地點:
1•各班班長或學藝股長於時九月十二日(五)中午前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報名。
2•國、台語演說及英文朗讀初賽於九月十九日(五)第一堂舉行。國語演說於102視聽教室、台語演說於103視聽教室、英文朗讀於育
英樓音樂教室。(選手請於九月十五日(一)第一堂至103視聽教室抽定題目及號次)
3•各項決賽定於九月二十二日(一)第一堂起實施。
演說:育英樓前廣場。      英文朗讀:育英樓前廣場。
寫字:育英樓二樓閱覽室。      字音字形:科技大樓102教室。
英文能力:科技大樓103教室。    作文:科技大樓201教室。    

九、   注意事項:
1•每一競賽員於比賽前自行前往競賽場地,聽候負責老師的指示,逾時不到視同放棄比賽權利。
2•無故棄權者除扣班上團體成績一分外,並處以警告一次之處分。
3•參加寫字比賽人員,請各班導師遴選較有興趣或表現較佳的同學參與,以提昇比賽品質。比賽當日需自行攜帶毛筆及硯墨,未帶者
視同棄權,併同第二項辦理。
4•比賽人員,教務處將簽以公假處理,賽後應即回原班級,不可在外或在空教室逗留。
5•比賽期間請各負責老師維持比賽秩序,對不聽勸告學生請轉告教務處依校規處分。
6•請各班導師督促及指導比賽學生,使其增加對比賽之重視及減少棄權之比例,班上棄權人數多寡將影響班級積分。

7•英文朗讀初賽之前3名需參加決賽,國、台語演說初賽之前5名需參加決賽。

十、   各項競賽評分老師:
1•演說:()國語演說初賽請侯雅增負責,祝永貞師協助評分。
          (2)台語演說初賽請黃建中負責,侯志豪師協助評分。
          (3)決賽請教務沈昆陵主任、侯雅增師、曹團師、李宜瑾師(兼講評)協助評分。
2•作文:請劉季翰師負責,賽後請祝永貞師、侯雅增協助評分。
3•寫字:請陳顯榮師負責,賽後請陳淑瑩師、林麗雪師協助評分。
4•字音字形:請林英凱師負責,賽後請曹團師協助評分。

5•英文朗讀:()初賽請葉庭芳師負責,陳明珠師協助評分。

(2)決賽請陳顯宗師(兼講評)、許保倫師、黃久珍師協助評分。

6•英文能力:請林奐廷師負責,賽後請陳顯宗師協助評分。

十一、各項競賽題材之提供:

1•國、台語演說及作文之題目請李宜瑾師負責提供,請於9/12中午前交至教學組。

2•字音字形測驗、英文朗讀及寫字比賽之題材由教學組負責提供。

3•英文能力比賽之題目請陳顯宗師負責提供,請於9/17中午前交至教學組。

十二、比賽後各項成績請各位負責老師彙整後於九月二十五日(四)前擲交教務處。

十三、請學務處教官室協助育英樓之班級秩序管理。請訓育組負責比賽攝影工作。
十四、感謝各位評分老師及出題老師的協助,教務處將統一簽呈獎勵。

十五、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