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能工商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  95.09.08修訂

一、  競賽主旨:為鼓勵全校師生,提高其對語文研習之興趣及宏揚文化績效,並配合嘉義縣語文競賽, 特舉辦本競賽。

二、  競賽項目
•國語演說。•台語演說。3•作文。4•寫字。5•字音字形。6•國語朗讀。7•英文能力。

三、  競賽員名額
1•本次競賽各班每項至少須派一人參加。
•每一競賽員以參加一項為限。

四、  各項競賽時限
•國、台語演說:每人限制五分鐘〈四分鐘後響一警告鈴,五分鐘到時應即下台,少於四分鐘或超過五分鐘均應扣分〉

     2•作文:限九十分鐘。
    
3•寫字:限四十分鐘。
    
4•字音字形:限三十分鐘。
    
5•國語朗讀:限四分鐘。(四分鐘時聽到鈴聲應立即下台)

6•英文能力:限三十分鐘。

五、  競賽內容及題目規定
•演說:題目於預賽抽籤時公佈。
2•作文:題目當場公佈。除不得用詩歌、韻文寫作外,文言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,但不得以鉛筆或紅筆書寫。
3•寫字:書寫內容當場公佈,所用有格宣紙,當場發給,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正楷〈不得使用其他如自來水毛筆等〉,字之大小七公分,
   
用六尺宣紙四開〈九十公分
×四五公分〉書寫。
4•字音字形: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。
5•國語朗讀:篇目於報名時公告,預賽與決賽皆於上台前八分鐘當場抽題目。

6•英文能力:選擇共五十題。

六、  競賽評分標準
•演說:語音〈聲、韻、調、語調〉佔百分之四十五。
         
內容〈見解、結構、詞彙〉佔百分之四十五。
          
儀態〈儀容、態度、表情〉佔百分之十。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,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    
2•作文:內容與思想佔百分之五十。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結構與修辭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書法與標點佔百分之十。
    
3•寫字:筆勢與功力:佔百分之六十。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整潔與美觀: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正確與迅速:漏字或錯別字每字扣三分,未及時寫完者,每少一字扣二分。
    
4•字音字形:
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零點五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
    
5•國語朗讀:語音〈發音、聲調〉佔百分之五十(每唸錯一字扣2)
         
       氣勢〈句讀、語調、文氣〉佔百分之四十。
         
       儀態〈儀容、態度、表情〉佔百分之十。

   6•英文能力:每題二分不倒扣。

七、  優勝錄取名額與獎勵
•個人獎:每項取前三名計分,頒發個人獎狀及記功,第四、五名頒發個人獎狀及記嘉獎以資鼓勵。  
•團體積分:各項第一名五分、第二名四分、第三名三分、第四名二分、第五名一分,累計各項成績總和為團體積分表。
3•團體獎:(1)取全校積分優勝前三名,頒予榮譽獎狀,以資鼓勵。

           (2)另取各科優勝班級一名,唯團體積分需達4分以上,且未獲得全校優勝之榮譽者,另頒發獎狀,予以鼓勵。

     4•班級導師推動語文競賽獎懲如下:

(1)全校優勝第一名班導師績效核分加5分,第二名加4分,第三名加3分,第四名加2分,第五名加1分。

(2)各競賽項目無故缺席者或相關用具未準備者,每位學生扣0.5分。

(3)若總分為負分者,且為全校最後一名,績效核分減2分,最後第二名,績效核分減1分。

八、  辦理時間及地點
 
•各班班長或學藝股長於十月三日()中午前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報名,初賽前一週若有需要仍可更替人選。
•國、台語演說及國語朗讀初賽於十月二十三日()第一堂舉行。國語演說於102視聽教室、台語演說於103視聽教室、國語朗讀於
   
科技大樓207教室。(選手請於十月十一日()第一堂至視聽教室(國台語演講在103)(國語朗讀在102)抽定題目及號次

     •各項決賽定於十一月六日()第一堂起實施。
         
國、語演說:育英樓前廣場。      國語朗讀:育英樓前廣場。
         
寫字:科技大樓207教室。            字音字形:科技大樓102教室。
         
英文能力:科技大樓203教室。          作文:科技大樓103教室。    

九、  注意事項
•每一競賽員於比賽前自行前往競賽場地,聽候負責老師的指示,逾時不到視同放棄比賽權利。
•無故棄權者除扣班上團體成績一分外,並處以警告一次之處分。
3•參加寫字比賽人員,請各班導師遴選較有興趣或表現較佳的同學參與,以提昇比賽品質。比賽當日需

自行攜帶毛筆及硯墨,未帶者視同棄權,併同第二項辦理。
4•比賽人員,教務處將簽以公假處理,賽後應即回原班級,不可在外或在空教室逗留。
5•比賽期間請各負責老師維持比賽秩序,對不聽勸告學生請轉告教務處依校規處分。
6•請各班導師督促及指導比賽學生,使其增加對比賽之重視及減少棄權之比例,班上棄權人數多寡將影響班級積分。

7•國、台語演說及國語朗讀初賽取前四名參加決賽,作文決賽前三名稿件將投稿本期萬能青年。

十、  各項競賽評分老師
•演說:()國語演說初賽請陳顯榮師負責,李建德師協助評分。
          (
)台語演說初賽請師曹團負責,白尉廷師協助評分。

()決賽請教務沈昆陵主任、陳啟仁師(兼講評)、蔣秋美師、李宜瑾師、侯雅增師協助評分。
•作文:請林士清師負責,賽後請潘雅莉師、蔣秋美師協助評分。
3•寫字:請游琬瑜師負責,賽後請周宗錦師、陳顯榮師協助評分。
4•字音字形:請張維巖師負責,賽後請黃淑雲師、柯貞妃師協助評分。

5•國語朗讀:()初賽請劉季華負責,邱建龍師協助評分。

()決賽時與國台語演說同一評審群。

6•英文能力:請陳顯宗負責,賽後由教學組指導評分。

十一、各項競賽題材之提供

1•國、台語演說及作文之題目由國文科召集人陳顯榮師負責,於9/21()前擲交教學組。

2•字音字形測驗、國語朗讀及寫字比賽之題材由教學組負責。

3•英文能力比賽之題目及解答由英文科召集人陳顯宗負責,於9/21()前擲交教學組。

十二、比賽後各項成績請各位負責老師彙整後於1113()前擲交教務處。

十三、請學務處教官室協助育英樓之班級位置及秩序管理。請教學副組負責比賽攝影工作。
十四、感謝各位評分老師及出題老師的協助,教務處將統一簽呈獎勵。

十五、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

 

每項僅須派一人參加,有優秀人才可加報一位。各班請於十月三()中午前將報名表回條送回教學組,若有需要請自行影印留存,謝謝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國語演說

台語演說

作文

寫字

字音字形

國語朗讀

英文能力

導師簽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