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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期間請假暨補考辦法 列印

萬能工商職校 考試期間請假暨補考辦法

一、目的:

為加強本校學生對考試的重視及課業的用心,進而提昇教學效果,特於考試期間訂定【考試假】之請假辦法。

二、內容:

考試假請假適用情形:

(1)考試當天發生緊急且無法抗拒之事故而無法到校應考者,如生病、交通事故等,請於當天向導師申請考試假,並事後出示適當之證明文件。

(2)考試期間擔任學校行政工作之公差勤務者,請於考試前填妥『學生公差勤務管制表』,並影印一份送教學組。

三、考試假請假流程:

(1)申請考試假之學生,假單經由導師、生輔組、學務主任簽章同意後,且由學生親自或導師向教學組提出考試假申請,並填寫『補考申請單』,始算完成考試假申請手續。

(2)擔任公差勤務之學生,以『學生公差勤務管制表』替代假單,向教學組領取『補考申請單』並填妥,始算完成考試假申請手續。

(3)除特殊事故無法到校外,申請考試假需於考試後二日內(不含假日)完成申請手續。未在時間內完成補考申請手續者,不得補考。

四、考試假補考事宜:

(1)凡完成考試假申請手續者,皆於考試後第三天(不含假日),統一由教務處舉行補考,考場及時間另行公佈。

(2)補考之試卷,由教務處統一分發給任課老師批閱,並於成績登錄期限內完成成績登錄。

(3)未完成補考申請手續者,不得參加補考;且該次期考之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
(4)第一節遲到十五分鐘以上之學生及其餘各節遲到十分鐘以上者,不得參加考試且不得申請考試假補考,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
五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,公佈實施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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