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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列印

萬能工商電腦教室使用規則

101820日修訂 

(1)教師:

1.班級上電腦課前一律先排隊,再由任課老師安靜帶往電腦教室。

2.電腦教室鎖匙一律由上課教師親自領取及歸還,並且詳填電腦教室日誌,以提供電腦教室維護的依據。

3.任課教師須宣導電腦教室的使用規則(如不能帶任何食物進入電腦教室、對號入座、不能喧嘩吵鬧及任意更換電腦設備、坐姿優良、離開時電腦設備歸定位…等。

4.請任課老師離開網路Server時,一定要記得做登出,以防學生破壞。

5.除廣播教學或處理電腦相關問題外,禁止教師坐著上課,必須巡視學生學習狀況及時輔導。

6.電腦教室冷氣設備、擴音設備及電源,使用完畢務必關閉。

7.午休時間可以班為單位使用電腦教室練習相關科目,但須先至科主任處填借用單方可使用,任課老師或導師必須在場指導,且須填寫電腦教室日誌。

8.本電腦教室使用規則經校長核示後,公佈實行之。

(2)學生:

1.課程實習按日課表所列時間上機實習。

2.禁止帶任何飲料及食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
3.在電腦教室內應保持安靜,不得嬉戲、喧嘩,座椅不可隨意滑動。

4.非學生使用之機種、磁片或文件,非經任課老師同意,不得使用。

5.嚴禁利用機器操作遊戲程式,且不可隨便列印非課程相關資料。

6.嚴禁故意損壞各項設備,或拿取各類零件,違者應負賠償責任。

7.電腦教室內空調設備、電源供應器等非經任課老師同意,不得使用。

8.違背以上規定者,依情節輕重送請校方議處之。

9.未盡事宜,悉遵照電腦教室管理教師或任課教師規定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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