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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能工商職校輔導技能檢定辦法 列印

萬能工商職校輔導技能檢定辦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10820會議通過

一.  目的:

為增進學生專業學識能力水準,落實國家證照檢定政策,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專業能力檢定,提昇學生畢業後就業率及升學率,特訂輔導檢定辦法。

.辦法:

1.依各科擬定之檢定規劃表、做該學期之檢定輔導。

2.各班導師及實習專業教師擬定考試進度,並舉行測驗。

3.學科部份由導師或專業教師利用早自修及自修課時間,輔導學生檢定學科之專業能力。

4.術科部份利用實習課程做專業能力之實作教學。

5.未能達到進度者再利用假日及寒暑假作術科之加強輔導(要有家長同意書)

.獎勵:

()依萬能工商技能優秀學生獎勵辦法:

   在校三年,參加勞委會中部辦公室之技術士技能檢定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
1.取得乙級證照並取得丙級證照二張。

2.或達五張丙級證照者。

3.未達五張,但為該科證照取得最多者(須達四張)乙名(張數相同時以實習成績評定)。

由學校於畢業典禮上頒發木製匾額乙面及獎狀乙紙。

()老師輔導部份

1.每輔導技能檢定乙級學科及格,每乙名學生教師加績效0.5分。

2.每輔導技能檢定乙級術科及格,每乙名學生教師加績效0.6分。

3.每輔導技能檢定丙級學科及格,每乙名學生教師加績效0.1分。

4.每輔導技能檢定丙級術科及格,每乙名學生教師加績效0.15分。

5.如有編列檢定鐘點,各科依全校人數之比例,分配給利用課餘(假日或寒暑假)加強輔導之教師。

6.輔導職類若為科當學期規劃之丙級檢定項目,但檢定通過率太低(通過率未達50),各科需於檢定後做成檢討報告送呈。

 

.本辦法經行政會報通過後,報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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