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經費支用注意事項 |
週五, 04 十一月 2016 00:16 |
校內經費支用注意事項
一、購置各項經常門項目一定要事先填寫申購單,除特殊原因須自行採購外,皆由總務處辦理採購。 二、收據或發票應詳列日期,買受人(萬能工商)、貨品名稱(中文)單價及數量,收銀機發票應打上萬能工商統一編號66006645。 三、收據或發票數量為一批時須附採購明細表並應加蓋廠商店章,如有塗改須加蓋負責人印章。 四、補助款項請依據計畫書內容填寫清楚,EX:105-1優質化。 五、學校會計年度自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。 六、政府會計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,請各單位注意各種款項結報時間。 七、請勿用信用卡支付任何費用,若金額過大請向出納組填寫預支單。 八、感熱式發票請影印後加蓋職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