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
logo


校內經費支用注意事項 列印
週五, 04 十一月 2016 00:16

校內經費支用注意事項

一、購置各項經常門項目一定要事先填寫申購單,除特殊原因須自行採購外,皆由總務處辦理採購。

二、收據或發票應詳列日期,買受人(萬能工商)、貨品名稱(中文)單價及數量,收銀機發票應打上萬能工商統一編號66006645。

三、收據或發票數量為一批時須附採購明細表並應加蓋廠商店章,如有塗改須加蓋負責人印章。

四、補助款項請依據計畫書內容填寫清楚EX:105-1優質化。

五、學校會計年度自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

六、政府會計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,請各單位注意各種款項結報時間。

七、請勿用信用卡支付任何費用若金額過大請向出納組填寫預支單

八、感熱式發票請影印後加蓋職章

 

bottom

Designed by WNVS 2013.10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