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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轉介 列印
輔導室

萬能工商輔導室學生轉介流程與注意事項

第一條:目的:

因本校學生輔導室近年來服務之學生人數增加,學生陳述 之問題複雜,且本室與學務處、各科、導師團體、以及其他相關單位在輔導學生工作中的接觸日漸密切,故擬定此辦法,以求提供學生完全且專業之協助。

 

第二條:轉介流程:

一、校外轉介流程與注意事項,須參考「萬能工商學生緊急個案處理辦法」。

二、校內轉介分為二種:校內各單位將學生轉介給輔導室。

(一)校內各單位,如遇學生問題須輔導室直接協助或提供諮詢,或欲將學生轉介給輔導室,由輔導室直接予以輔導,並在學生個案同意情形之下,由輔導室提供育接協助。

(二)輔導室可擔任諮詢者的角色,做為學生個案與相關單位之外的第三者,針對學生問題,同轉介者或單位提供必要之輔導策略。

(三)輔導室可擔任接受轉介的對象,在學生個案同意情況之下,由轉介者陪同,至輔導室參與學生個案及輔導老師之首次晤談,以達到「聯合輔導」之效。

(四)輔導老師之召集人或督導,須先與轉介者溝通,了解學生個案狀況,指定專業適當之輔導老師為接案輔導老師。若無專業適當之輔導老師可擔任接案輔導老師,則輔導室之輔導老師召集人或督導,應在學生個案同意情況之下,予以校外轉介。

(五)接案輔導老師應於接案一週內與轉介者及學生個案進行首次晤談,並視個案之意願與需要,提供諮商服務或校外轉介。

(六)接案老師自首次晤談後,若繼續與該學生個案晤談,應遵守「萬能工商學生輔導中心個別諮商服務辦法」。

(七)輔導老師,若遇學生問題須轉介他人,必須先與 輔導主任溝通轉介狀況與學生問題,再由輔導室指定其他接案輔導老師或進行校外轉介。

 

第三條:轉介注意事項:

一、學生個案轉介過程之相關單位,必須對處理流程、個案身分、個案資料等等,皆視為諮商最高機密,只有在取得個案書面同意時,才能向必要對象公開指定之資料。只要在二種特殊情況下才無法保密:

(一)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、自由、財產及安全之情況。

(二)涉及法律責任,如兒童福利法、少年福利法、優生保健法等等。若學生個案未成年,可通知家長。

二、轉介之目 的是要確保學生個案能獲得最佳心理諮商之服務與協助。

三、若學生個案無意願接受轉介,除了緊急個案之外,轉介者與輔導室不得強制學生接受諮詢或輔導。緊急個案之種類與處理流程,須參考「萬能工商學生輔導中心緊急個案處理辦法」。

 

第四條:本注意事項經輔導會議通過,經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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