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能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辦法
101年8月20日修訂
一、 目的:
1.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,提升技術水準,以配合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。
2.選拔優秀學生參加各項技藝競賽,以培養學生榮譽感並為校爭光。
二、 競賽職類:
電機科:配管、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冷凍空調
資訊科:電腦硬體裝修、資訊與網路技術
資料處理科:中文輸入、英文輸入、網頁設計、程式設計、文書處理。
美容科:女子美髮、美容
汽車科:汽車修護、汽車板金噴漆、銲接
餐飲科:中餐烹調、西餐烹調、烘焙
備註:各科可依年級調整或增加辦理競賽職類。
三、 競賽方式:
1.各職類由高三同學依志願及專長自由報名或由老師推薦參加。
2.各職類參賽人數得視各科場地設備調整之,若人數超過時各科應先辦理預賽(各組報名人數以一至二名為原則)。
3.各職類選拔前三名優勝者頒發獎狀及獎品,並遴選一名代表學校參加教育部學生技藝競賽或全國技能競賽。
四、 競賽時間:每年十月十五日前辦理完畢。
五、 競賽地點:各科實習工場。
六、 命題及評審:
1.學術科之試題由科主任召集科內有關教師,共同研商擬定,並送一份給實習處核備。
2.評審教師由各科提出名單,經實習處薦請校長聘任之。
七、 競賽成品處理:
1.獲獎的學生成品應公開展示。
八、 獎勵:
1.各職類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2.未得名之學生由任課教師酌予加實習分數以示鼓勵。
3.辦理競賽成果優異的科別,有關工作人員由實習處薦請校長獎勵。
九、 本辦法經奉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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