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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辦法 列印

       萬能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辦法

101820日修訂

一、    目的:

1.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,提升技術水準,以配合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。

2.選拔優秀學生參加各項技藝競賽,以培養學生榮譽感並為校爭光。

二、    競賽職類:

   電機科:配管、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冷凍空調

   資訊科:電腦硬體裝修、資訊與網路技術

   資料處理科:中文輸入、英文輸入、網頁設計、程式設計、文書處理。

美容科:女子美髮、美容

汽車科:汽車修護、汽車板金噴漆、銲接

餐飲科:中餐烹調、西餐烹調、烘焙

備註:各科可依年級調整或增加辦理競賽職類。

三、    競賽方式:

1.各職類由高三同學依志願及專長自由報名或由老師推薦參加。

2.各職類參賽人數得視各科場地設備調整之,若人數超過時各科應先辦理預賽(各組報名人數以一至二名為原則)

3.各職類選拔前三名優勝者頒發獎狀及獎品,並遴選一名代表學校參加教育部學生技藝競賽或全國技能競賽。

四、    競賽時間:每年十月十五日前辦理完畢。

五、    競賽地點:各科實習工場。

六、    命題及評審:

1.學術科之試題由科主任召集科內有關教師,共同研商擬定,並送一份給實習處核備。

2.評審教師由各科提出名單,經實習處薦請校長聘任之。

七、    競賽成品處理:

  1.獲獎的學生成品應公開展示。

八、    獎勵:

1.各職類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
2.未得名之學生由任課教師酌予加實習分數以示鼓勵。

3.辦理競賽成果優異的科別,有關工作人員由實習處薦請校長獎勵。

九、    本辦法經奉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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