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能工商職校技藝(能)選手培訓練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職業學校規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目的: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,提高技術水準,並選拔優秀學生參加教育部全國技藝競賽及全國技能競賽區賽、全國賽。
三、培訓單位:實習處及各科。
四、培訓職類:
電機科:配管、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冷凍空調
資訊科:電腦硬體裝修、資訊與網路技術
商用資訊科:中文輸入、英文輸入、網頁設計、程式設計、文書處理。
美時尚造型科:女子美髮、美容
汽車科:汽車修護、汽車板金噴漆、銲接
餐飲科:中餐烹調、西餐烹調、烘焙
備註:各科可依年級調整或增加辦理其他相關競賽職類。
五、培訓方式:
(1)選手產生:
1.透過校內技能競賽,發掘技能優異選手,參加培訓。
2.從實習教學觀察,由學生的職業道德表現、處事能力、反應靈敏度、學習態度、挫折容忍力等綜合考評,適合者鼓勵參加培訓。
(2)選擇對象:本校各科一年級學生,二、三年級學生得隨時加入。
(3)訓練方式:
1.學期中利用課餘時間訓練學術科及各項專業知職技能。
2.寒暑假可選擇在本校實習場所受訓,或送職訓中心代訓,吸取別人的優點。
(4)代表產生:參賽前依教育部全國技藝競賽之規定辦理初賽,產生參賽學生。
(5)其他競賽:(受限於工科技藝競賽之參賽名額,而無法參賽之選手安排)
1.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初賽
2.參加乙級技術士檢定。
3.參加科學展覽之製作
4.參與研究發展專題製作。
備註:以上1.2.3.項升學都有加分,而4.項對推薦甄試或申請入學之資料審查有相當的幫助。
六、培訓師資之聘請:
(1)聘請科內有經驗的師長專責訓練
(2)聘請有競賽經驗的學長返校協助訓練
(3)由擔任該生之實習課教師負責訓練
(4)由科內教師組成訓練小組,採互相支援方式,由擔任該生之實習課教師為負責人,其他教師按個人專長協助訓練及經驗傳承。
備註:各科得依科內現況採用適合方式,或在上列方式之外研究可行方式辦理。
七、獎勵:
(1)學生之獎勵,依本校技能優秀學生獎勵辦法辦理。
(2)教師之獎勵,依本校教職員指導培訓學生技能競賽獎勵辦法辦理
八、行政支援:
(1)校外各項技藝(能)競賽,科主任及指導老師得請公差帶領選科參觀,收集資料。
(2)選手需要之器材設備由學校充分支援。
(3)各科得隨時邀請得獎之校友,返校作經驗傳承或技術指導。
(4)住較遠的選手得優先申請住本校宿舍。
九、選手規範:
(1)選手受訓期間之服儀及作息,應依學校規定辦理。
(2)競賽前三週與受訓內容較相近的課程,得請任課教師同意請公假加強訓練。
十、本請畫呈請校長核定及校務會議提案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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