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能工商實習成果展覽實施辦法
101年8月20日修訂
壹、目的:
一、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,提高技術水準,以增進教學效果。
二、提供學生技藝學習興趣,加強職業陶冶。
三、促進教師改進教學方法,提高教學效果。
四、配合實習課程,加強實習教學正常化。
貳、辦理方式:
一、各科成果展:各科各班級於校慶前後一週辦理。
二、畢業成果展:各科畢業班級於期末前後一兩週辦理。
叁、辦理地點:慈暉樓禮堂或其他核定地點。
肆、展覽辦法:
一、各班級於實習上課時間,由任課老師遴選優良作品,以備參展各科成果展。
二、畢業成果展時,每一組畢業學生至少有一件參展作品。
三、各科所有參展作品,均須經校內或校外評審評分後遴選出前三名及數名佳作作品,但得獎數不得超過參展數的10%,且將成績列入平時考核,並拍照存證。
四、展覽時所有作品必須製作作品說明書。
五、成果展前一天,各班級在科主任及任課老師指導下,於課後時間幫忙佈置會場。
六、成果展期間,各班級須派員至會場協助服務,並負責照相記錄事宜。
伍、附則:本辦法經處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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