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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萬能工商校外實習參觀實施要點 列印

萬能工商校外實習教學參觀實施要點

   101820日修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壹、目的:

一、增加學生見識,促進實習興趣。

二、配合並縮短理論與實際的差距。

貳、辦法:

一、參觀原則:

          
      1. 參觀對象以二、三年級為原則,一年級則請任教相關教學之教師會簽相關單位後專案申請。各班每學期以一次為原則,如需增加次數得另行呈請        校長核准。
      2.   
      3. 參觀單位需與所學性質相關,參觀地點需當日可往返者。
      4.   
      5. 參觀活動應基於不影響教學進度下實施,參觀視同上課,須由擔任教學之教師負責帶隊,不克前往之教師應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。

二、申請程序(請任課教師按程序辦理):

          
      1. 各科(班)應於參觀日期二週前,由擔任教學之教師(即帶隊教師)向實習處提出申請;領取申請表提請相關單位會簽意見後呈        校長批示。
      2.   
      3. 核准後交由實習處核填參觀公文。

三、實習參觀心得報告填寫事宜:

          
      1. 參觀完畢後,每一位學生應填寫心得報告一份。
      2.   
      3. 心得報告應於一週內繳交擔任教學之教師批閱後送交實習處查閱。
      4.   
      5. 實習參觀心得報告應併入實習成績計算。
      6.   
      7. 帶隊參觀教師每次以兩位為限。

四、參觀注意事項:

          
      1. 參觀時學生一律穿著校服、集體行動並隨時謹守禮儀。
      2.   
      3. 帶隊教師應負申請參觀期間交通、秩序、安全維護之責。
      4.   
      5. 參觀人員應一律辦理團體平安保險。

參、本要點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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