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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學生課後留校加強技能學習實施辦法 列印

萬能工商職校學生課後留校加強技能學習實施辦法

101820日修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壹、目的:

一.落實能力本位教學精神,提升學生專業技能。

二.加強本校學生課後留校實習之管理與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

三.確實掌握學生課後在校之動向,提供必要之協助與指導。

貳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。

叁、實施時間:

一.實習技能補救教學: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晚上八點止。

二.例假日及寒暑假: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止。

肆、申請手續:

一.  由家長提出同意書,經任課(指導)教師或科主任同意後,填具學生課後留校加強技能學習申請表(如附件)轉陳各有關單位核備。

二.  申請審查:由任課(指導)教師提出申請、科主任初審、實習主任複審,經審查核可後方可實施。

三.    審查事項:

(一).  該生是否有留校加強學習之必要。

(二).  該生在留校實習期間是否有安全顧慮(請考量該生之品行及實習內涵)

(三).  申請經核可後,任課(指導)教師或科主任應視教學需要,請到場給予學生指導(輔導工作為義務職,不得申請加班費,但對於熱心奉獻的教師,則由實習主任簽請校長給予行政獎勵)。

伍、注意事項:

一.在校加強學習期間,應嚴遵有關校規,並禁止從事未經教師同意之工作及機具設備操作。

二.    離開工場前應確實做好環境清潔及安全措施(如關閉水電、瓦斯、門窗等)始得離校。

三.  申請人數超過三人()以上時,應指定一人為負責人,督導設備維護、安全事宜、環境整潔等工作。

四.    科主任或指導教師得依需要另行規定管理守則,以利學生遵行且便於管理。

五.  學生因不當行為或操作疏忽等因素,造成機具損壞或影響校園安全等情事時,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議處。

六.  申請表經核可後,應影印給予教官室乙份,以便巡察時核對。申請表由各科留存,期末時送交實習處彙整並製表統計。

陸、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萬能工商職校學生課後留校加強技能學習申請表       (附件)

申請人:

 

留校班級:

 

留校日期:

 

留校起訖時間:

    ~    止

留校人數:

 

授課地點:

 

申請原因:

     

   

     

  

科主任:

 

實習主任:

 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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