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教師車位 |
●校內停車位使用原則 每年抽籤一次,沒抽中者請停內面南側圍牆邊,按序停車,教職員停車位非所有人,請勿停車。
萬能工商職校校園車輛管制及停車位分配辦法
102.7.10修訂
一、目的:為改善目前停車位無法有效使用之問題及妥善管制校園停車車輛,擬調整現
二、現況:
(1)校內現有汽車停車格之數量,如下表:
總停車格為52+27+14=93
(2)延續以往,董事長、校長、副校長、一級行政主管、主任教官共12位保障校門口
(3)今年度(101年度)教師共65人提出申請。與校園所剩之停車位是差不多的,不過,
(4)現有停車狀況,校門口兩側停車格,常有老師抽中車位因不常開車而空閒下來,或是離職了,其車位空出來,造成停車場使用率降低。
三、辦法:
(一)增加現有停車之數量:
圖一-護理老師停放方向
(2)另為解決現有停車位在檢定期間不足的問題,預計規劃汽車工場堆高機檢定場地
透過增加停車之數量,原籃球架下方之南北邊之停車格,將可空出近10格之停車
(二)校園停車格分三區:
(2)舊籃球架下方(操場南邊),為自由停放區,不用依號碼停放。
(3)汽車工場前為校車司機與汽車科教師停放區(限司機及汽車科辦公室教師)
(三)全面管制校園進出車輛:(一律依停車證,車輛始可進入校園)
(2)停車證設計,固定車位區者,停車證上編有號碼。另自由停放區者,停車證上無
(3)外賓及技藝班老師或是檢定監評,到校停車時,依登記發放臨時停車證,停放於
(四)每年7月份作教師停車需求調查,再進行停車證發放,其流程如下:
(五)違反處置:
(1)未依規定停放非停車區者,立即請駛離現場,並記錄之,三次記錄後,若有停車
(2)申請固定車位區之教師,須每週開車到校4天以上者,才能申請。若抽籤後無法
(六)其它:
(1)校外人士及檢定考生,則不得入校停放,一律停放校園外圍。(假日除外)
(2)騎乘機車到校者,請依機車停放處停放(共2區),如圖三。
(3)新進教師未能參與申請,併入自由停放區,若校園停車格皆滿,則只能停放於校
(4)若教職員工停放校外圍牆邊,引導停放方向車頭朝東向並橫放,以符合路邊停車
圖三-教職員工機車停放區 圖四-校園外圍牆邊汽車停放
四、實施:
(一)每年度7月份作下個學年度之停車數量調查,並接受教職員工申請。
(二)於導師會報會議結束後,作固定車位區之抽籤
(三)3天後公布下年度固定車位之結果。
(五)上學期末,作檢討車位動作,有效利用空車位,再行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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